银行的分支机构

银行在银行部门的德国,在§。 德国银行法》详尽列举的类型的业务,其中特别包括证券交易,信贷交易,交易的支付和存款交易。 所有银行交易定义背景下的法律定义的条款的内容和范围的银行业务法》。 公司,要进行银行业务,在德国,需要根据§,许可证的银行监管机关的联邦金融监督局(ü) 这包括所有类型的信贷,主要团体的资金-贷款和信用贷款(另见贷款,贷款协议,贷款人) 保证业务的假设担保人、担保和其他保证为其他人。 折扣的业务购买的汇票和支票,由于年,它是由信贷机构。 -钱业务问题和管理的电子货币(例如预付费卡片、信用卡)根据§。 两个组 两种形。 存款业务是接受的资金作为存款或其他可偿还资金从公众,除非要求偿还不是在承载或以证券化是债券,而不考虑是否将支付利息(例如,储蓄存款,要求存款、定期存款或存款证的)。 贷款获得的业务就是进入决定购买的贷款应收款之前,他们的到期日期。 它被认为是银行业务下的时间方面,四种类型,可以区分。 开展商业关闭今天. 奥地利银行法》(预算工作组)在一月、年作为德国,信贷机构,谁有权进行银行业务(部分之一以上)。 有二十银行是一项以下交易,它们的工业操作自动装置的一个让步,金融市场管理局在按照第四节,第段)。 一个以需求。 瑞士银行法(银行),从日 在年,无可辩驳的推定,即有人,银行业务、自动地、信贷机构是不是熟悉的。 这是法律控制下的银行,私人银行家(个体公司,而是在技术。 一个银行、集体和有限的伙伴关系)和储蓄银行,这要求,根据第三个银行的授权,监管机关的瑞士金融市场监管机构的。